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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莒县农业农村局、莒县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函》。
二、补贴依据及对象
补贴依据:小麦、玉米(纯作)、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核定数据。
补贴对象:全县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
三、补贴范围
全县16个乡镇街道。
四、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纯作)、水稻补贴标准为7.75元/亩;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为20元/亩。
五、申请程序及申请资料
小麦和玉米(纯作)种植面积以今年前两批补贴发放核定面积为准,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各村通过村村响、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2022年度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申报。
1、种粮主体自报告。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各村上报的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4、乡村两级公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各村公示分户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同时在乡镇街道驻地公示各村水稻、大豆(纯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六、咨询电话。0539-7212701。
七、受理单位。莒县农业农村局(莒县黄海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