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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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22年强制免疫申请指南

来源: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一、补助范围:全面推行养殖场户自购自免。鼓励规模以下养殖户参加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二、补助畜禽和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O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布鲁氏杆菌病。

三、测算标准:补助疫苗数量测算:补助疫苗数量根据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测算。1H5+H7流感。蛋鸡、种鸡、种用蛋禽以及生长期超过70天的肉鸡按饲养量每年每只2毫升测算;生长期低于70天的

肉鸡按饲养量每年每只0.3毫升测算。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0.5毫升测算;种鸭、蛋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4毫升测算;鹅按饲养量每年每只6毫升测算。2O型口蹄疫。猪按养殖量每年每头2毫升测算。3)牛羊口蹄疫(O+A牛按存栏量每年每头4毫升、出栏量每头2毫升测算;羊按存栏量每年每只2毫升、出栏量每只1毫

升测算。4)小反刍兽疫。羊按饲养量每年每只1头份测算。5)布病。依照S2株标准,牛按饲养量每年每头5头份测算;羊按饲养量每年每只1头份测算

四、具体补助条件:(一)养殖场户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二)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免疫苗,对所养畜禽完成当地规定的全部病种的免疫,且抗体检测合格;(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提出补助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

五、申报材料提供方式: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补助申请表包含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发票复印件。);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3、由养殖场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1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份)。

六、申报:在规定日期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附带上述申报材料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事宜咨询:赵桂华18560589076、曹现粉1826395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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