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预案如何管理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3-04-21 打印

按照《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审批与衔接中“各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抄送上一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