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预案如何管理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3-06-02 打印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管理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各镇街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三定方案”职责: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