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全部使用预算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其他公共工程项目;
(四)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