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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响应: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II级响应: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III级响应: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因灾人员受伤,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