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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境外森林火灾蔓延到本县。
(2)县境内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3公顷以上。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其他时段或其他林区,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担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的县政府副县长报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