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在财政税费方面,对企业有什么激励政策?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5-10 打印

一是.实施企业上市奖补激励政策。在省、市级奖励基础上,县里对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1)境内上市:对在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财政支持。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财政支持,成功转板的再给以200万元财政支持。

(2)境外上市、“借壳”上市、注册地迁入莒南县的:对在境外主流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给予300万元财政支持;本县企业通过借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控股辖区外的上市公司,并在莒南县注册和纳税的,给予一次性财政支持500万元;县外上市公司在莒南县注册和纳税的,给予一次性财政支持500万元。

(3)“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或县外创新层挂牌企业在莒南县注册和纳税的,给予200万元财政支持。

二是加强企业金融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强化对后备企业信贷支持,对辅导备案企业新增贷款给予一定扶持。县发改等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后备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三是完善税费扶持政策。企业在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因正常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核算而补交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因并购重组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本地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和法人限售股在本地交易并依法纳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依法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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