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有哪些行为是城市绿地明确禁止的?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8-31 打印

(一)在绿地内倾倒污水、垃圾或者其他影响植物生长的有毒有害物质;

(二)野餐烧烤、焚烧物品,堆放物料、晾晒衣物、搭棚;

(三)放养家禽家畜、种植蔬菜及农作物;

(四)挖坑、采石、取土;

(五)攀折花木果实、践踏草坪;

(六)损坏座椅、花坛等绿化设施;

(七)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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