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3-31 打印

1、城乡统筹原则。供应土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原则。认真贯彻十九大对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着力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和产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供需平衡原则。坚持跨越发展,优先保障国家、省、市交通、水利和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4.有保有压原则。立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以近期建设规划为导向,对各类土地供应实行“有保有压”差异化的供应政策。为稳控房地产市场预期,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为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为提高城市品质,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力度。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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