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公众代表有哪些义务?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8-22 打印

(一)提前到达会场,按时列席会议,出具列席证件,履行签到手续,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

(二)切实履行会议赋予的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发言应直奔主题、言简意赅;

(三)积极向所在单位、社区群众等宣传会议决定和部署,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决定;

(四)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拍照、录像;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未定或已经决定但尚需保密的事项,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印发的内部资料交回县政府办公室。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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