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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咨询;
(二)讨论相关议题时,应会议主持人邀请对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
(三)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会前或会后向县政府办公室反映;
(四)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