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政策问答】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评估对象?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7-21 打印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商务局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