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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设置住宿场所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单独的疏散通道,消防器材标志设置齐全,用火用电措施符合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