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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符合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发﹝2020﹞3号文件)的精神,由政府开发部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和促进退役士兵再就业。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1、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2、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有工商注册信息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3、已在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上岗的;退役士兵申请公益性岗位后,因个人原因未到用人单位报到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士兵,请携带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建路2号)1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申请登记(已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人社局报名登记的退役士兵,考虑到疫情影响,无须到现场重复登记,我局将逐人电话联系)。届时要严格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需电子健康通行码合格、体温测量合格。有发热症状的不得来现场,可进行电话联系;从敏感地区返回的人员,必须按照县防疫指挥部有关要求规定办理。登记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有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情况。
本次申请登记时间从2021年2月19日8:30开始,2021年2月26日下午17:30时截止,2月27日及以后申请登记的将在以后批次进行安置。后续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7662872069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