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临沂市经济运行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六保三促”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23号)文件精神,“7.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对3月11日至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就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3月11日至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二、补贴材料受理
(一)提交材料(可提供)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盖章)
2、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人数较多的,复印一名员工完整的劳动合同,其他人员只需复印带有企业公章和个人签字的页面。
4、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日期(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三)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
材料受理完成后,将在莒南县政府网站公示季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当月底前按规定拨付补贴到企业的开户银行。
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7662877832 17662877833
申报邮箱:jnxjyb@163.com
附件:
《莒南县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