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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大力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相关规定和我县现有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2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一、报名条件
具有莒南县现辖区域内常住户口,或高考升学前户口在莒南县现辖区域内,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此次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范围为:
(一)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但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高校毕业生;
(三)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
(四)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工勤辅助岗位,共招聘12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从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unan.gov.cn)下载并填写莒南县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莒南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备用照片3张。其中:
1、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和其他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低保家庭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3、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还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属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村居(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类型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D22号窗口(县文化路中段)。
3、笔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的从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咨询电话:17662877832
附件1:2019年莒南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及职位
附件2:莒南县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莒南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附件三:莒南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xls】
附件【附件一:2019公益性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二:莒南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