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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临就发〔2023﹞1号)、《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相沟镇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人员范围:
相沟镇城镇区域村居户籍或专科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 40 周岁以上、男性 50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2.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3.公示:用人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拟安置上岗人员推送县人社局审核。
4.协议签订: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聘请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相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