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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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板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来源:板泉镇 打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公共管理类30名;公共服务类7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即(1957年3月1日-1977年2月28日)。

二、岗位名称、职责

(一)岗位名称:公共管理类

1、综合管理员

(1)岗位数量:20个(详见附件分配表)

(2)岗位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驾驶电动摩托车,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相关单位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做好本辖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和文物保护及巡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治安巡逻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图书管理及其卫生、召集文艺汇演等工作。

2、公墓管理员

(1)岗位数量:10个(详见附件分配表)

(2)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相关单位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保持墓地环境卫生,定期对墓地内的卫生进行清扫,每月一次对墓碑进行清洗,搞好焚烧池内炉灰清理;看护好墓地吊念厅、护栏、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破坏;加强对殡葬物品的管理,黑纱、白花等殡葬用品要在殡葬户用完后及时收回;新入住公墓的及时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等。

(二)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类(村容保洁员)

(1)岗位数量:75个(详见附件分配表)

(2)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相关单位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负责所属区域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杂草清理、五堆治理、消毒消杀、垃圾及秸秆禁烧等工作;违法建设、小散乱污、安全生产等上报工作。

三、薪酬待遇

劳务费为每月800元,同一岗位期限为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各村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员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从困难程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上报镇人社部门《评议结果汇总表》。

(三)审核公示

经镇审核后,符合上岗人员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上岗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协议签订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第三方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到65周岁不满3年的,期限到65周岁止。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咨询电话:15954388266(郭主任) 15963330012(李经理)

附件:名额分配表,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附件【板泉镇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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