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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莒南县城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岗位要求,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在职企业社保、有刑事犯罪记录、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符合安置范围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申报的需其家庭成员同时未有工商注册信息、在职职工社保。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类
岗位名称:工勤辅助1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个,人员需求8人。
2、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思想政治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镇党委政府管理和安排,做好所在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热情服务,提升综合柜员或业务服务窗口的形象。
岗位名称:工勤辅助2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2、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思想政治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镇党委政府管理和安排,做好所在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热情服务,提升综合柜员或业务服务窗口的形象。
(二)社会事业类
岗位名称:社会事业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人员需求4人。
2、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主要协助残联开展残疾人联系、服务工作,协助文化中心做好图书管理、借阅等日常工作,协助民政做好敬老院的养老护理、慈善服务、未成年保护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工资执行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板泉镇人社所(板泉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厅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调剂。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其中未婚人员申报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已婚人员申报需提供配偶及成年未婚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示
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及板泉镇进行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后,确认无误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就业备案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5954388266(郭主任)15963330012(李经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