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2-09-14 打印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2022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2〕2号),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2022年6月7日,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待审议期间,结合最新政策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1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3日,我市《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二、《实施意见》特点

起草过程中,注重结合临沂实际,注重与去年出台的构建更加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有关举措的衔接,重点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紧扣市场这个主题。坚持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定政策、搭平台、补短板的作用,减少使用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回归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二是着眼关键环节破题。着力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领域和环节入手,提出针对性强又具创新性的落实举措。三是突出务实管用可行。《实施意见》主要聚焦近期我市急需解决、又能解决的问题,对一些效果不确定的先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同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实施路径,努力做到能落地、见实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20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围绕全面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着眼于破除区域分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第二部分,完善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围绕大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畅通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积极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出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争取核补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等。

第三部分,优化提高市场环境和质量。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深化“一业一证”、联合变更、简易注销等改革。

第四部分,加大高水平市场开放。围绕鼓励开放服务业市场、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开放服务业市场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等。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融合发展模式等。

第五部分,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围绕全面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大力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监管方面,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在维护市场安全稳定方面,提出制定临沂市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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