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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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现代化强县建设的意见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确定的奋斗主题、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建设,推动莒南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方位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完善以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统领、7处人民法庭为站点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行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缴费、保全、鉴定、审判、执行等一站办理,升级12368 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微法院(APP),实现“厅、网、线”全方位一次办结。落实立案登记制,对涉动能转换、涉重大项目建设等纠纷,畅通绿色诉讼通道。及时公开办案流程,方便当事人及时准确查询案件节点信息,高效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关切问题。

二、积极构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强力推进平安莒南建设,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重拳打击强迫交易、恶意竞标、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等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运用媒体平台,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营造尊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用好万人成讼率等平安建设考核杠杆,强化与乡镇街道等衔接协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加强对非诉解纷组织和人员的指导,完善考核,激发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力,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解纷渠道。人民法庭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及时对调解成功案件司法确认,从源头控制案件增量。

四、健全金融纠纷预警防控。严格落实重大金融案件报告制度,成立专司金融案件审判团队,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交易及票据等纠纷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金融需求。鼓励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逃汇套汇、洗钱等金融犯罪,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从司法角度发现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力服务先进工业强县战略。

五、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妥善审理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破产案件;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转破”工作力度,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深化预重整实践,依法稳妥有序推进个人债务清理,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助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鼎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切实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对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僵尸企业”作为原告提起破产衍生诉讼符合条件的,免交或者缓交案件受理费。破产审判优先适用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司法拍卖等信息化手段。针对企业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协商解决。

七、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特色法庭建设,依托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保护和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强化“三合一”审判模式作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公益诉讼评价和指引功能。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服务绿色低碳优能战略,更加浓化现代化强县的生态底色。

八、妥善化解涉农涉民生纠纷。依法审理涉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业金融、健康养老纠纷案件,促进乡村产业培育和发展。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变”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法妥善处理相邻权、婚恋彩礼等邻里纠纷案件,培育文明乡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服务县域多彩文化建设。创新审判模式,探索建立旅游纠纷巡回法庭,完善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实现便捷高效解决优化研学旅游“红线”、壮大生态旅游“绿线”、启动水上旅游“蓝线”、创新文化旅游“古线”历史文化主地标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纠纷。依法打击旅游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规范旅游消费市场,服务历史文化建设,丰富“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建设的鲜明内涵。

十、依法保障城乡协调发展。准确把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司法需求,妥善审理因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征收拆迁案件,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等方面相互融合。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优化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前沿阵地功能,服务乡村振兴先行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一、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到位不越位,强化合法性审查,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防止司法代替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涉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行政案件,一律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利用大数据对全院审判执行各领域的重点类型案件进行深度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十二、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涉企担保案件,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先执行债务人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能采用“活封”不得“死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等界限,加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发展机会,让所有投资者感受到依法经营、照章办事带来的安心,放心投资、放手经营。

十三、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完善平安建设考评、失信联合惩戒、网络查控对接等机制,凝聚解决执行难合力。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分级分类惩戒、守信激励以及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对诚信但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协调引导长期履行,促进执行和解,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行“支部建在审判庭、党小组建在办案团队”上,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把抓党建和促审判结合起来,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聚焦护航二十大精准发力,扎实开展院长接访、隐患排查、责任分解、领导包案等务实管用举措,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坚决打好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保维稳攻坚仗。

十五、持续优化司法作风。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深挖整治顽瘴痼疾,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推动法院队伍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提升活动,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定“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信心决心,形成“走在前”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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