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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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燃气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鲁安发〔2020〕9号)、《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建发〔2020〕1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建办字〔2020〕11号)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燃气安全生产内容,扎实推动住建系统燃气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理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行业法制法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事故隐患,整顿严重违章违规燃气经营企业,摸清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底数,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主要任务

(一)加强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燃气安全宣传;执行供用气合同管理,并切实履行对合同供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安全用气指导等内容。全面排查治理燃气储存、运输、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大力排查治理燃气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燃气管线设施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燃气管线设施的行为,保障城市管网安全运营。

(二)加强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各类设施检测检修及保养,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按规定定期校验;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专职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及考核持证上岗;加强应急管理。

(三)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所售液化气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建立钢瓶标识制度,杜绝给未检验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充装;严禁倒罐行为对用户开展安全用气指导和安全宣传。

(四)规范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管理。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燃气企业要积极开展入户检查,对农村燃气用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室内燃气管道及附件、连接软管等设备。燃气企业要完善相关标识标志工作,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燃气管线巡查,强化对燃气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进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治(2021年1月-3月)。全面排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具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住建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二)扎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燃气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不分阶段、不分环节,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排查到位、一个不漏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三)强化问责问效。住建局将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燃气企业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并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做好安全引导和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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