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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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挂牌出让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政字〔2020〕7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莒南自然资规呈〔2020〕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如下:

1、编号莒南2020-J1号,该宗地权属为十字路街道中柴沟村、岭泉镇前柴沟村,位于淮海路南侧。四至:北至淮海路,东至中柴沟村地,南至前柴沟村地,西至前柴沟村地。规划出让面积80000平方米(合120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使用条件:产业类型为医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容积率≧0.9,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3.9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060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3.1%,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评估地价:18160000元(15.1333万元/亩)。土地出让成本17925235元(14.9377万元/亩)。挂牌起始价20400000(17万元/亩)元,竞买保证金20400000元。

二、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拟定挂牌出让方案,搞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宗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指导土地所有权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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