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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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街敬老院更名并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批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政字〔2020〕86号


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对全县镇街敬老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各镇街敬老院更名为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并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管理,县民政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取得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用于提供公益服务和参与社会活动,不作为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列入财政拨款和经费补助范围的依据,不作为内部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依据。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中心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章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前提下,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为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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