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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字〔2021〕60号
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莒南县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浔河防汛交通桥建设管理局的请示》(莒南水字〔2021〕47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的通知》(鲁水建字〔2013〕44号),同意成立莒南县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浔河防汛交通桥建设管理局,由陈庆刚同志担任项目法人代表。
特此批复。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字〔2021〕60 号关于成立莒南县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浔河防汛交通桥建设管理局的批复.doc】
附件【莒南政字〔2021〕60 号关于成立莒南县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浔河防汛交通桥建设管理局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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