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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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莒南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的批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政字〔2021〕70号


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莒南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的请示》(莒南水字〔2021〕55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1〕627号),同意成立莒南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局,由殷玉乐同志担任项目法人代表。

特此批复。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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