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unanxianjnsd7082/2022-0000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东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组配分类: |
山东东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投诉受理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乘客对公交驾驶员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投诉,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受理。 二、乘客投诉的方式: 1、电话投诉(投诉电话号码:0539-7611739,17852390266)。 2、通过12345电话等方式投诉的,乘客还必须在投诉时效内以书面形式提供具体情况,以便工作人员收集证据。 乘客投诉的书面材料应载明以下内容: 1、乘车时间、地点和经过; 2、所乘车辆的车号、车型及驾驶员工号; 3、有关证据; 4、本人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号码。 四、公司工作人员对乘客的投诉应热情接待,三日内予以答复,并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十日,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及时移交其他部门。 五、被投诉的驾驶员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连同车辆到公司接受调查,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六、被投诉的驾驶员受到公司行政处罚后,应向乘客道歉。 七、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