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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21/2022-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供电公司 组配分类:
新建住宅小区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建住宅小区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莒南县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落地,保障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用电水平,请您阅读了解以下内容,方便您办理各环节用电手续。

一、业务办理流程

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临时用电和正式用电应同步办理用电申请业务。临时用电送电前应签署移交意向协议约定建设标准,协商配电室、户表间数量位置和线路路径等事项,我公司根据负荷计算情况答复供电方案;根据您的申请开展图纸设计审查土建验收物资设备抽检隐蔽工程中间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验收通过且手续核实无误后与我公司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二、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用电申请

请您到营业厅提交新建小区用电申请。

申请时请您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核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审核盖章后的规划平面图;

3.项目单位身份证明(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对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新建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及负荷统计表(申请表附件);

居配工程临时基建用电申请应与正式用电申请同时办理。

收到您的资料后,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的,我们将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

2.答复方案

在正式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制定正式用电供电方案,其中,单电源供电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工程建设

请您依据供电方案、《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小区供配电项目设计。

为保证小区内建筑物与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有效结合,满足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时序要求,请您同步开展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和建筑物设计,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施工图设计实现联审联批。

图纸设计完毕后,请您将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建设项目供配电设施设计图纸提交至供电公司或提交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设计联审,资料齐全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一次性答复审查意见。

请您在本期全部土建部分(含配电室)建设完毕并自验合格后,及时提报土建验收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土建验收,并一次性告知验收意见。如不合格,整改后需提交复验申请。

请您在本期全部供配电设施到货后,及时提报物资抽检申请,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抽检,并一次性答复抽检结果。抽检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禁止使用。

请您在本期全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及电缆敷设前及时提报中间检查申请,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中间检查,并一次性答复中间检查意见。如不合格,整改后应申请复检,直至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工程竣工并自验合格后,请您及时向我公司提报工程验收申请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提报联合验收申请,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一次性答复验收意见。如不合格,整改后应申请复验,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请您提供以下竣工报验资料:

4.资产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后,请您在确保资产的形成合法有效且无权属争议的情况下,与供电公司签订资产移交协议。

5.装表接电

办理完资产移交手续后,请您及时提供小区业主相关信息,配合完成与小区业主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送电等工作。

请务必按照上述工程进度节点提出申请,以避免耽误工期。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签收时间:

  
附件【新建住宅小区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