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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汀水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汀水卫生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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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依据全面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总要求,给患者就诊和医院职工工作创造健康良好的环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做好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莒南县汀水卫生院把开展控烟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以院长严庆标同志为组长,耿得心同志为副组长,王立龙、薄禄霞、崔凯丽、化长春等同志为成员的控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我院控烟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 1、切实加强我院控烟组织领导工作,完善控烟制度及措施。 2、制定控烟工作计划。 3、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评比标准。 4、组织全院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每月召开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推进会,安排创建工作,宣传卫生机构实施全面控烟工作的意义,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并向职工发出倡议做控烟工作的表率。 (二)召开宣传员会议,布置门诊及病房控烟工作。 (三)开展职工控烟培训工作,进行吸烟危害、戒烟方法技能。 (四)创建工作培训。 四、实施措施: 1、门诊大厅、病房、办公室、会议室、楼梯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发现者予以没收。 2、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在院内吸烟。做好自身管理、做到不吸烟、不劝烟、不敬烟。相互递烟做到婉言拒绝,鼓励创建无烟科室。 3、医院工作区内发现职工吸烟者,任何人有权劝阻干涉,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由院方在本人当月考核中扣分。 4、院内不销售香烟、不做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有违反者没收全部烟草并处罚相应金额。 5、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6、门诊负责戒烟咨询工作,设戒烟咨询医生,设咨询电话,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并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 7、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门诊大厅及住院楼道内等主要场所张贴控烟宣传画,设有宣传栏宣传控烟知识。 (2)印制控烟宣传资料,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病人由接诊护士向其做控烟宣传,探视家属吸烟时要进行劝阻。利用讲座、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病人及家属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和戒烟方法等知识。 (3)门诊候诊处向病人发放控烟资料,宣传吸烟危害及戒烟益处。 (4)结合“世界无烟日”及各种社会性宣传活动开展控烟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5)定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控烟培训工作。 (6)自查总结完善:由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进行逐项检查、完善。 五、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学习“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对照检查,明确任务,做好工作记录。 (二)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三)院内公共场所的禁烟标识、标语、控烟宣传板及时补充、更换。 (四)宣传吸烟危害、戒烟方法等知识,努力营造控烟氛围。 (五)制定制度、职责,控烟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及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同时做好社会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评比、申报等工作。 (六)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组织举办控烟讲座2次以上,增强职工控烟意识,提高控烟技能。 (七)门诊负责戒烟咨询工作,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健康教育咨询台负责向就诊人员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对控烟工作进行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