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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措施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73/2022-00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石莲子镇中心卫生院 组配分类:
莒南县石莲子镇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各有关科室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隔离防护、检验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质、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务预算。

第五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于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医院成立由院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调度和指挥。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八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类管理。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我院人员参加时,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调集;院内发生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等)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管理;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及其他事件等),由办公室、总务科、保卫科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科室要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九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科室(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第十条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工作人员均有监测和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科室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科室及人员。

第四章 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科室。报告电话为:

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7763034;

第十三条职能科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时应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根据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第十五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五章 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科室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教材,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

第十七条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科室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

第十八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科室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中各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分别制订职责范围、协调对象、主要对策、操作步骤、联系方式等。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模拟演练,每年至少一次,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第六章 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科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院务会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对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后勤保障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房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相关科室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备有附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不断完善本预案。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医院突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组分工

一、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存青

副组长:张斌宋庆国何兆敏

成 员:科室主任、副主任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石国庆

成 员:科室主任、副主任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张斌

成 员: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及各临床医疗科室主任、护士长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何兆敏

成 员: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保卫科。

六、一体化卫生室

组 长:宋庆国

成 员:一体化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各卫生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