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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洙边镇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洙边卫生院禁烟、控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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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将我院逐步建设成为无烟医院,营造良好的就诊及工作环境,根据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卫妇社发〔200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无烟医院的目的 (一)、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二)、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二、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准备阶段:成立莒南县洙边卫生院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领导小组,制定禁烟、控烟实施方案,做好禁烟、控烟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阶段:工作人员及患者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不在禁烟区内摆放烟缸烟具,主动劝阻吸烟者。下列场所为禁烟区:缴费取药大厅、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手术室、实验室、示教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行政后勤部门公共办公场所等。 (三)全面禁烟阶段:院区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对医院禁烟工作进行跟踪督导,严格奖惩,全面达到无烟医院标准。 三、广范动员,努力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一)、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书籍,提高对禁烟、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禁烟、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禁烟、控烟氛围。 (二)、建立健康教育专栏,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三)、在办公(门诊、病房、医技)楼厅堂、走廊、卫生间、洗漱间、开水房、候诊区、诊疗室、会议室、教室、多功能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控烟标识。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主动劝阻吸烟者,不使用烟草接待宾客。 (四)、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五)、设立门诊戒烟医生及戒烟咨询电话。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一)、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吸烟行为。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控烟监督员。各部门负责人、科主任作为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科室工作人员的禁烟管理工作,科室护士长、门诊导诊服务人员、保洁公司清扫人员、保安人员作为控烟监督员负责患者的禁烟管理工作,外来办公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人员负责,逐级管理,责任到人。控烟监督员应及时劝阻吸烟者,必要时可以报请保安人员协助将吸烟者请出禁烟区。 (三)、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阶段,以宣传教育为主,任何人均可以对禁烟区内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发现职工在禁烟区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给予通报批评;在全面禁烟阶段,发现职工在医院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工作者的资格。科室、病区、职能部门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医院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四)、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办公楼大厅设立控烟举报信箱,由门诊部、住院部、院长办公室定期收集举报信息,实名举报信息经核实后作为惩罚依据。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效果等同于信箱。 监督举报电话:0539-76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