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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坊前镇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无烟医院控烟制度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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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无烟医院控烟制度 为推进无烟政府机关创建,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 通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关于禁烟的规定,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习惯,提倡戒烟。 四、机构内每位职工应谢绝来客的敬烟,并有劝阻来客吸烟的义务。 五、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餐厅等内不摆放烟具,单位内不出售卷烟等。 六、对各科室禁烟工作进行评比,对模范执行本规定、禁烟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财务部门为检査禁烟执行情况的责任部门,各科室应设立控烟监督员;定期开展控烟规章制度检査工作,对禁烟工作及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1、医院控烟区内,禁止吸烟;不得有烟具烟蒂: 2、医院职工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内(外)吸烟区吸烟。 3、每位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4、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做好入院病人的控烟工作。 5、禁烟标志醒目。病房楼、门诊部入口要求进入前熄灭烟火,并放置熄灭用的烟灰缸;行政楼、门诊部大厅、病房楼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等处张贴禁烟标志。 6、奖励 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通报表扬。 ②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各项评比给予优先考虑。 7、处罚 院内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扣发当月奖金工资100元,发现三次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规定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80%,建议取消当年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科室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所在科室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8对于违规的病人、家属及其他来访者,全院职工应劝其放弃抽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