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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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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1、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14、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做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科室评比。 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发现在非吸烟区吸烟,发现第一次吸烟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绩效工资,扣发当事人科室200元绩效工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个人的评比。发现第二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三倍。发现第三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5倍,同时扣发当事人年终奖10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在非吸烟区发现烟头或/和摆放烟具等与香烟有关的物品,扣发发现地科室的绩效工资100元,再次发现处以三倍和五倍的处罚。发现地在两个或多个科室之间,则所有相关科室都处以相同的处罚。医院每年举办一次控烟文明个人和科室的评比活动,对文明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扣发的费用用以作为奖励的费用。 二、管理办法 (一) 制定全院禁烟工作发展规划、工作制度、奖惩措施及无烟科室评选标准。 (二)召开创建“无烟医院”动员会,号召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作戒烟、禁烟模范,为创建“无烟医院”作出贡献。 (三)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宣传工作。 1、统一在医院大楼的主要入口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在门诊候诊大厅、接诊室、病房走廊、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悬挂禁烟标志,医院室外环境也配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 2、通过宣传栏、院周会和职工大会向全院工作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强调做好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将禁烟宣传融入住院病人的入院宣教中,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告诫病人及家属禁止在院内吸烟。 (四)定期做好针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吸烟人群的有关吸烟危害性和戒烟方法的讲座,做好新员工入岗安排禁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禁烟能力。 (五)组织禁烟小组人员进行月抽查、季度检查工作,将结果纳入科室考核当中。 (六)做好区域的禁烟工作,力求在室内场所(包括候厅、门诊、病房、手术室、实验室、示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全面禁烟。 (七)建立一支监督员队伍,做到群众参与、群防群治,为我院的禁烟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