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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卫生院入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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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诊,住院期间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也希望在我们为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自觉遵守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做出的如下规定。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一、入院须知: 1、陪护人员每床只限一人,危重病人除外。陪 户人员要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2、为方便病人饮水,供应室有开水,请注意节约水电。 3、为防止交叉感染,请不要串病房。 4、符合先诊疗、后付费要求的患者,请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不符合先诊疗、后付费要求的患者,请及时交款,以免延误病人治疗。 二、卫生须知: 1、请您将果皮、纸屑、剩余饭菜倒入垃圾桶(箱)内,不要倒入水池、厕所内,以免堵塞下水道而影响使用。 2、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为了您的健康和自尊,请不要随地吐痰和吸烟。 4、为了保证病房的安静和整洁,请您用手关门,不要用脚蹬门或墙壁。 三、安全须知: 1、住院期间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电器,如吸烟、电炉、电饭锅、热水器等。 2、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贵重物品及钱物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3、请您注意防止摔伤、烫伤、坠床;病室、走廊、厕所等处刚擦过的或有结冰的路面不宜单独行走,以免发生意外。如确是您的责任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 5、输液滴速、氧气流量、监护设施等均由医护人员调整,严禁病人或家属自行调整,否则责任自负。 6、使用氧气时做到四防:防火、防震、防油、防热。 7、请您遵守医院的规定,在未经医生、护士许可时,不得进人医生、护士办公室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治疗记录,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以免发生差错。 8、请陪护人员照顾好自己的病人,若您离开病房请向值班医生、护士说明。住院期间病人不得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病人需外出时,请在值班大夫允许的情况下办理请假手续,但请假期间或私自离开病房发生的意外事故者责任自负。 9、家属未在的情况下,如病人病情突然变化或出现意外等紧急情况,医务人员可不征求家属意见采取急救措施,如效果不佳,请患者及家属理解。 10、年老体弱者、儿童、酗酒者、精神病病人不得入内陪伴、探视,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诊疗须知: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细、如实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者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疗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如果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提出来要求医护人员解释。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当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五、其他: 1、您有义务协助我们搞好医德医风建设,请不要宴请或赠送红包、财物给医务人员。如有索要钱物者,请您举报,举报电话:7919170。 2、我们工作中难免存在某些问题,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务人员签字 联系电话: 板泉镇中心卫生院 告知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