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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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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 组配分类:
临沂临港康平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及留观流程


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入院

(一)、入院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建门诊病历。

(二)、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收入院。

(三)、就诊医师在门诊病历注明收入院,写明需交住院费用。

(四)、患者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入院手续。医院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五)、住院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六)、患者交押金,住院处提供预交押金收据。

(七)、患者入住病室,病室主班护士分床(分管患者由科室自定),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八)、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绍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九)、主管医生要及时、准确开具医嘱,做到8小时内完成首程,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病历书写要规范。

(十)、主班护士执行医嘱要准确无误。

二、出院

(一)、患者出院时,科室主班护士先做出院处理,主管医师开具出院医嘱及报销所需证明,交由患者或亲属到医保办窗口核算报销后,住院处结账并打印患者住院结算清单。

(二)、责任护士帮助送至病区门口,必要时协助联系车辆。

(三)、床单元做终末处理后,铺好备用床接待新患者。

三、转科、转院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以及要求转院的患者,由科内讨论,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需转外省、市治疗时,可转至相关医院。

(三)、患者转科、转院,值班医师评估中途可能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要求其他医疗机构接诊,并与转入医院做好病情交接。

(四)、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并同意,转科前需值班医师开具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四、留观

(一)、急诊科留观一般不超过三天,需继续诊治者应尽快收入相关科室。

(二)、值班医师必须立即按规定书写留观病历,开具医嘱单及有关辅助检查。

(三)、值班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护理级别按时巡视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及治疗结果,随时记录病情变化、修订诊疗方案。

(四)、病情严重的患者应向科主任及时请示汇报,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重大问题应向总值班、医务科及院领导请示汇报。

(五)、留观患者要求留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无陪人的危重患者及三无患者需报医务科及总值班。

(六)、值班医师交接班应按照急诊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留观病历按病历管理相关要求登记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