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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心理医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心理医院双向转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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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疗机构: 莒南县人民医院 二、双向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莒南县心理医院(首诊医疗卫生机构)→莒南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二)转诊审批程序。患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级诊疗系统,并经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转往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在分级诊疗系统中管理员负责审核后可转往上级。 (三)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 各类精神分裂症、心理障碍、抑郁症、孤独症、焦虑症、强迫症、躁狂症、酒精依赖症、网瘾综合症、失眠、癫痫、小儿抽动症等。 四、联系方式: 莒南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39-7289123 莒南县心理医院电话:0539-7288777 15153955850 五、双向转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