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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56/2022-000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光明眼科医院 组配分类:
莒南光明眼科医院投诉方式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投诉处理程序

(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

(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科;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

(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问题,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投诉管理部门:医务科

投诉地点:门诊楼七楼医患关系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9-2129995

接待时间:冬季08:00-11:30;13:30-17:00

夏季08: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