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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中医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中医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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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关于202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创建无烟医院指南,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制度的实施。 二、医院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和健康教育工作中。 三、凡进入医院区域人员(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等人员)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不能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四、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 五、院内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医院不能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六、医生和护士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的劝导。 七、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并指导其到吸烟区吸烟,劝阻无效时请控烟巡查人员协助处理。 八、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控烟的科学知识,如吸烟的危害与戒烟的益处、指导戒烟的方法、劝导患者戒烟的技巧等,能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九、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反馈领导和全院职工。并将“遵守医院控烟制度”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将控烟专项工作纳入科室精神文明考核、评优内容之一。 十、全院职工应起戒烟表率作用,积极参与戒烟行动。医院职工、患者有检举、投诉医务人员在非吸烟区吸烟行为的权利,有权要求在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停止吸烟。 十一、各科室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设立控烟奖。将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对不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处罚;对在控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三、试用期人员违反医院控烟制度的不得接收。 十四、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