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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中医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中医院患者应遵守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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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安全有效的诊治权。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及手术。 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患者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有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隐私部位的检查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医务人员在场。 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二、病人的义务 病人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病人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病人有与医务人员在共同的目标上进行合作的义务。 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遵循医嘱的义务。 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病人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病人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病人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