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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中医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中医医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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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部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部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感染管理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 报告医务科,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医务科,并通知设备科、药学部、及带班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保卫科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七、重大经济损失问题: 偷盗、抢劫,报告财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保卫科、财务科、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八、突发全院性停电、停水问题: 应立即通知电工班人员,事件发生半小时以上仍未得到解决,应通知后勤负责人,总值班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应当机立断报告分管副院长或带班副院长,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在事件处理完后及时完善事件处置记录。 九、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件: 如火灾、斗殴,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保卫科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