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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人民医院纠纷处理途径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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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投诉科电话:0539-7289568 投诉科地点:莒南县人民医院北院区华康楼一楼 上级主管部门纠纷处理: 地址: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电话:0539-7212642 莒南县卫健局医政科:北疏港路与天柱山路交汇处电话:15725981117 莒南县卫健局信访科:北疏港路与天柱山路交汇处电话:0539-7225778 备注: 1、 医疗纠纷处理四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上级行政部门调解;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对患方索赔三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 2、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威胁、恐吓、诽谤、谩骂、推搡和恶意尾随医务人员,以大声喧哗、吵闹等方式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 (二)殴打、伤害医务人员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斧头、菜刀、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的; (五)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敲诈勒索的; (六)在医院及周边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阻塞通道、聚众滋事的; (七)在医院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八)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