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unanxianjnsd7013/2022-00000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免费产前筛查务项目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5-07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服务对象 (一)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临沂市户籍。 (二)孕15-20+6周,根据国家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有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除外。 (三)已纳入(或已确定纳入)计划生育WIS信息系统。 (四)持《母子健康手册》。 二、服务内容和原则 (一)服务内容 1、与产前筛查和诊断相关的咨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健康知识; 2、进行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指标筛查; 3、对产前筛查高风险者指导落实产前诊断; 4、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5、对于没有做产前血清学筛查的符合条件人群,做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费用减免150元/人。 (二)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原则:符合条件者免费享受一次产前筛查服务; 2、依法执业原则:严格执行《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3年版)》及《山东省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0年版)》等规定,从事产前筛查与诊断的机构和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3、自主选择原则:县卫生健康局及服务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开展产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告知孕妇产前血清学筛查的义务;充分尊重孕妇个人意愿选择,在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筛查; 4、规范服务原则:参与产前血清学筛查血样采集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做好产前筛查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告知孕妇,血样采集、保存、递送,高风险孕妇的召回及遗传咨询指导等;对于产前筛查目标疾病高风险人群,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必须落实后续产前诊断相关事宜; 5、结果保密原则:医疗保健机构要尊重被检测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检测或确诊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检测流程 免费产前筛查样本采集递送。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县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临港经济开发区医院、坪上镇中心卫生院、朱芦镇卫生院作为我县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项目样本采集单位。县妇计中心负责全县区内样本的信息统计、收集、递送、费用结算和相关管理质控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