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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13/2024-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莒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5-22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莒南妇幼保健院

院告知书

尊敢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诊,住院期间,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您在住院期间自觉遵守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的如下规定。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一、住院须知:

1、每天上午8:00-10:00是医生、护士查房,提供治疗、护理和卫生宣教时间,病情许可时,请陪护人员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在查房时向医生询问。

2、当您需要帮助时,请按床头呼叫器开关,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3、陪护人员保证24小时照顾好自己的病人,每床只限一人,危重病人除外,陪护人员要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在病床上坐,卧。

4.为保证病人和其他病友休息,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每次每床探视不超过2人,探视时间:上午11:00-12:30,下午16:00-17:30,请告知您的亲友及朋友,非探视时间请勿探视。

6、为防止交又感染。请您不要随意串病房。

7、为保证病人按时用药、规范治疗,请您及时交款,以免耽误病人治疗。

8、医保患者入院时未身份确认的病人,请及时携带病人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确认手续,以免影响办理出院手续及出院即时报销,需要开具各种医学证明,请及时咨询您的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

9、请您准备好您和结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住院押金单,以备出院结算和报销使用。

二、卫生知:

1、请将果皮、纸屑、剩余饭菜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水池、厕所内,以免堵塞下水道而影响使用。

2、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向窗外倒水或扔东西。

3、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自尊,请不要随地吐痰。

4、我院为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病区吸烟。

5、为了保证病房的安静和整洁,请您用手轻轻开关门窗。

6、维护好公共卫生也是您的义务,请您配合我们保持好病区内的卫生。

7、住院期间,请善管理自己的物品,床头桌可放1-2件物品,摆成一排靠墙放置,其他物品一律入柜。

安全须知

1、住院期间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及电器:如吸烟、电炉、电饭锅、热水器等,以免发生意外。

2.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贵重物品及钱物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3.请您注意防摔伤、烫伤、坠床;病室及走廊的地面刚擦过后不宜单独行走,以免滑倒:严禁站在窗台上或头伸向窗外,以防坠楼。

4、请您注意保护好室内设施,不得随意乱动,如电源、中心供氧、仪器设备等,以免发生意外,如确是您的责任造成的损坏时需照价赔偿。

5.输液滴速、氧气流量、监护设施、呼吸机参数等均由医护人员调整,严禁病人或家属自行调整,否则责任自负。

6.病房内设有氧气设施,请您切实做到防火、防震、防油、防热,确保病人安全。

7.请您遵守医院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生、护士办公室、治疗室等处翻阅病例及其他有关治疗记录;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以免发生差错。

8.住院期间,病人不得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请在值班医师允许的情况下并在住院患者临时离院风险知情及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后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但请假期间或私自离开病房期间发生各种意外事故者责任自负。

9.家属未在的情况下,如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或出现意外等紧急情况,医务人员可不征求家属意见,采取急救措施,如效果不佳,请患者及家属理解。

10.年老体弱者、儿童、酗酒者、精神病病人不得入内陪伴探视,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1.如发生火灾,请不要惊慌,请不要使用电梯。按照医护人员指挥,照顾好自己的病人,有序安全撤离。

四、诊疗须知: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细、如实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疗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代,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双方一经签署,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或治疗康复等,并遵医嘱及时复诊。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5.如果您需要复印住院病历,请于出院15天后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您有义务协助我们搞好医德医风建设,请不要宴请或赠送红包、财物给医护人员,如有索要钱物者,请您举报。

2. 如果您对我们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请您及时和我们反馈,谢谢您的合作。

客服部电话:7212424,医患办电话:1506991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