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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危害因素监测内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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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 (一)子项目一: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1.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 (1)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 X 射线影像诊断 4 类设备数量,统计本辖区放射工作人员的数量等(附件1、2)。 (2)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放射治疗人数、核医学人次、介入治疗人次和 X 射线诊断的人次等(附件1、2)。 2.放射诊断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放射诊断设备放射防护监测。对监测医院(莒南县中医医院)的屏片X射线摄影机、X射线透视机、数字X 射线摄影机(DR)、计算机 X 射线摄影机(CR)、计算机 X 射线断层扫描 设备(CT)、乳腺 DR 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设备、牙科 X 射线设备等放射诊断设备的安全防护进行监测,每种类型至少监测 1 台。 其中:CT 机监测指标 9项。除 CT设备外,其他放射诊断设备放射防护监测依据标准 WS 76-2020《医用 X 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开展状态检测:屏片X 射线摄影机监测指标 8项;X射线透视机监测指标 6项;DR 设备监测指标 15项(通用指标8项,专用指标 7项);CR 设备监测指标 15项(通用指标 8项,专用指标7项);乳腺 DR设备监测指标 11项(通用指标 6项,专用指标5项);DSA 设备监测指标 9项(通用指标6项,专用指标 3项);口内牙科机6项;全景牙科机 5项。 以上由市卫健委统一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疾控中心对放射治疗设备监测情况进行抽查和质量控制。 3.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对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设监测的同时应开展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对没有固定使用机房的移动 X 射线设备,无需进行相关场所放射防护监测。 对放射诊断机房周围及关注点,包括机房四周和楼上楼下屏蔽体外、观察窗、机房门、控制室门、操作人员位等处,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对放射治疗照射室周围,包括屋顶,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对核医学场所使用放射源的房间和检查室周围各方向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对工作场所进行表面污染监测。 (二)子项目二: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与核实 对全县全部非医疗机构放射性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核实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监测对象类别、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和源项情况等。上报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概况。 2.用人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 调查开展现场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射线装置、放射源、现状评价、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表、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 对年个人剂量≥20mSv的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调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卫生监测项目 1、水质监测项目 2024年上半年全县共监测国家级生活饮用水48份,乡镇覆盖率100%。合格率100%;每份水质检测项目主要检测微生物指标、常见理化指标等42项,报告书待出。 2024年我县21家哨点医院共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392 例,其中5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报告447例、16家乡镇卫生院报告945例,无零报告的医院。1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共采集病例标本69份。全县共接收 1 起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上报并结案 1起。另外,按照市级监测任务分配表要求,及时采样、送样 4 批次 12 份,完成率100%。 3、重点职业病监测 2024年上半年我县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共计上报职业健康检查个案6854例,上报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