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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四小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四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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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7 作者:莒南县第四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
根据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教体基字【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今年我校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发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和对象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8个班,890名学生。 招生对象:学校招收区域内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三、招生范围 1.莒南县第四小学(校本部):县城铁路以北、富民路以西、洪石路以南(隆山路以西:鸡龙河以南)、西一路以东(不包含淮海东路居委及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的居民子女)。 2.莒南县第四小学北校区(启元路校区):鸡龙河以北、隆山路以西(路东大门朝西)、西五路以东,临海路以南;临海新城社区(大曲流河村:协议村居;尤庄子);大山前社区为莒南一小北校区和莒南四小北校区公共招生区域。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学校招生区域内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4.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 5.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特别说明: 1.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6类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需要根据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2.特殊情况认定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 (3)政府拆迁还建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3.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三)报名方式 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需由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 或“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家长网上报名: 方式(手机端报名) :①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或“爱山东容沂办”下载安装。②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认证。③APP内选择最上方“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县区进入。④信息填报。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下载“爱山东”APP 或“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入口”→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救济途径: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等工作。 2.关注特殊群体。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方可缓学;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由学校逐一核实招生范围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适龄儿童可到区特殊学校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申请学校“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纳入学籍管理。 3.学校要以规范的招生行为、加强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坚持实施“阳光招生”制度。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准确解释宣传招生政策和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工作,热情、耐心、真诚、准确地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5.规范招生工作行为。要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取消其本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依据干部教师行为规范的规定严肃处理。 6.强化廉政意识。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严密组织录取工作。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借工作之便违犯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七、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要按时注册并网上填报信息,逾期平台关闭;符合在城区入学,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调剂安排入学。 2.网上信息比对审核后,监护人填报的信息无法进行大数据对接,或因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及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学校将根据提供材料分别入户或到相关部门予以核实。 3.监护人提供材料要做到诚信承诺,对伪造、变造、提供相关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问题尽量电话咨询,确需进入学校现场咨询的,仅限一名监护人入校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防控措施。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不得到现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 莒南县第四小学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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