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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8/2024-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四小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四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20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目的与原则

为规范我校考试管理工作,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学习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试安排与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良好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莒南县第四小学所有年级、所有学科的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及重要单元测验等正式考试活动。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及部分骨干教师为成员,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与指导。

2.考试计划与安排: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提前制定考试计划,包括考试时间、科目、形式(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命题要求等,并通知到各年级组及任课教师。

3.命题与审题:实行教考分离原则,由非任教该班级的教师或教师团队负责命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保密性。试题需经命题人自审、教研组复审、教务处终审后,方可使用。

4.考试监考:实行交叉监考制度,监考教师应提前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清点学生人数,宣读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正进行。

5.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评阅试卷,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成绩录入后需经复核无误方可公布。学生成绩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6.考试分析与反馈: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试卷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分析考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同时,通过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反馈考试情况,共同促进学生发展。

四、考试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

1.考生纪律: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不得作弊、抄袭、交头接耳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成绩、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2.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

3.违规行为处理: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况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莒南县第四小学所有。

2.随着教育改革和教育形势的发展,本制度将适时修订和完善。

3.各年级组、教研组及教师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