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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8/2022-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四小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四小学班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莒南县第四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卫生

1、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班会反复强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2、学生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做到“四勤”和“四不”。“四勤” :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换衣服;勤洗手和理发;勤刷牙和漱口。 “四不”: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乱吃零食(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吃,不带零食到学校吃)不乱扔果皮、纸屑。

3、各班级设立卫生角,卫生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学生能自觉将垃圾放入篓中。

4、教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每天清洁卫生,保持教室及走廊地面、墙面干净,没有纸屑果皮。楼梯内侧、窗台、墙沿、版面等要用抹布抹干净。

5、室内课桌摆放整齐,不在桌椅上乱刻乱画,讲桌内外保持整洁。

6、四、五年级各班按时清扫校园卫生区,每天打扫二次,(早上学、下午放学)早上一定要在上课前完成。各班安排监督人员管理好卫生区,不要让别人在里面扔杂物,时时确保卫生区干净。

二、纪律

1、讲文明,知礼仪,不打架,不骂人。

2、上学期间天天佩戴红领巾,周一、学校有活动时统一穿校服。

3、按时到校,做到既不早到也不迟到,有事有病要向班主任请假,进校后不得随便离开学校,有事离开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

4、按照各班级规定的楼宇门进出教学楼,上下楼梯时自然成行,轻声慢步,右侧行走。集会或参加活动时,上下楼、集合、退场时整齐有序,不得拥挤、推搡、打闹。

5、课间要服从护导教师的管理,不在教室内、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不穿越栏杆,滑楼梯扶手。校园内不随意攀爬危险物、故意破坏校园设施花草树木。

6、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见到垃圾弯腰捡起,乱扔垃圾者,除扣所在班级量化分外,且该生不得评为本年度三好学生。

7、不在校园内吃零食,(可带盒牛奶或者水),不去小卖部买零食,(拒绝“三无”食品),不进出网吧、不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

8、遵守社会公德,无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三、路队

(一)上学

1、早晨和中午学生上学,要求全校学生不分年级、班级自觉排成队。东边来的学生走东侧,走靠近路沿石的两条线;西边来的学生走西侧,走靠近路沿石的两条线。均沿线两人对齐,不准跑跳、打闹,乱队和随意插队行为,有秩序的走进学校。

2、家长送学生一律不准超越学校指定地点(接送处牌子为界),如有违规,值勤队员给相关班级扣分。各位班主任要提醒北边十字路口以北的学生家长:放学时接学生,家长到东边的接送处;上学时送学生的时候,到西边的接送处。

3、各班级要严格要求学生到校时间,一年四季早上到校时间:7:30--7:45;春、秋中午到校时间:1:30--1:45;夏季中午到校时间:2:00--2:15;冬季中午到校时间:1:05--1:20。

(二)放学

1、路队放学程序:1-2年级提前五分钟放学,其他年级放学铃声一响,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校园内整好队,各班路队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要求步履整齐出校门。

2、各班按家庭住址不同排成8路纵队,向东、向西各4队,向南的同学排在队伍后边,出校门口后,自成一队往南走。向东、向西的路队各有一名同学举牌,走在队伍前面。

3、路队要稍慢、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路队行进过程中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不能去小卖部,不能接广告传单等。

四、两操

课间操

(一)做操要求:

1、体育教师负责教操。正、副班主任跟操。

2、学生做操要求:

(1)集合——迅速,安静,整齐 。(2)人数——全体同学(特殊情况除外)。(3)穿着——要求全体学生着校服(周一、学校有活动时)。(4)质量——队列整齐、动作规范。

(二)管理要求:

1、全体体育教师是课间操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年级课间操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做操质量差的班级利用体育课时间进行重点培训。

2、各班正、副班主任是本班课间操的第一、二责任人,要随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全程管理学生课间操活动。

眼睛保健操

(一)做操要求:

1、体育教师负责教操。任课教师跟操。

2、学生做操姿势正确,动作规范,合音乐节拍。

(二)管理要求:

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体育教师保证学生做操质量。

五、公物管理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所有的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帐,一式两份,班级(处室)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存盘一次。

2、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桌凳、黑板、电脑、投影、讲桌及多媒体设备、网线、门窗、玻璃、窗帘、灯、开关、插座、卫生工具等,每学年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器材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室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及器材由相关专任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物品购买领用

1、教师领取物品,须提前一周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校长批准后,将申请单交总务处。

2、总务处购买的物品,先凭购物单验收入库,再根据申请单发放物品,填写出库记录。

3、属固定资产的物品,由校产管理员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交部门管理员登记管理使用。

(三)公物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维修申请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总务处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总务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责任人共同赔偿。

2、凡属于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等)不列入赔偿范围。

4、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班级负责管理。

5、每日放学前所有教室、办公室、楼道、洗刷间的门窗水电一律关闭,平时遇到大风天气门窗要迅速关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丢失或损坏,谁损坏谁赔偿,若查不出损坏者,由该班主任、处室管理人或该办公室集体共同赔偿。

(四)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对维修后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不管是班级或教职工个人,都将赔偿款于三日内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