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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索引号: junanxianjnsd7007/2024-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莒南县第三小学 组配分类:
莒南县第三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体育设施,消防器材,线路照明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沈文干)。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由安全副校长负责人主管。(赵忠师)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导处负责人主管。(崔永伟)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王龙)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仲卫娥)

(六)教师备课室、实验室、仪器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财务室等各室的防盗安全由各室负责人主管。

(七)少先队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并履行上级文件精神。(王萍)

(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安全工作总体监督管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隐患。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带队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门卫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非本校师生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确有事进入须持学校有关人员的便条说明。校门开门时间为上课前三十分钟。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分管卫生领导(张义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9、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七)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八)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九)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带领者负全部责任。

(十)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022年9月

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条例,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

1、防事故

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风扇、电视、空调、球架灯架、广播喇叭、活动设施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2、防盗

校内各室、办公室及课堂下午放学离校前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

学校各教学楼、办公楼、餐厅,平房等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室、实验室、食堂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用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安全用电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视线,不使用不当型号,不许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

5、防灾害天气

台风、暴雨前夕,需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

6、防止突发性违法犯事件

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的发生。

7、防交通意外

校外车辆、来往学校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本校教师车辆出入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在校园内行车转变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校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小时以内必须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

二、举报制度

1、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举报。

2、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4、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5、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仟。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6、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9、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期间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时,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举报主体和形式

1、举报主体

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学校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未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2、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笑出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时,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四、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1、举报地点

由学校安全办公室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校安全办公室(办公室地址位于办公楼二楼北侧总务处办公室)

2、举报电话

社会各界人士,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办公室,以便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举报电话:①学校电话:0539-7283766

②安全办公室:13791520520(沈)

五、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办公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科室或个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承包安全办公室复查和存档。

六、举报奖励制度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在案件结束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班主任及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管理加1-3分。

2、每学期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先考虑。

4、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人次和价值决定。

5、在优秀班级的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奖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秀,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隐患的,在学期绩效考核加5-10分,年度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三)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举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莒南县第三小学

2022年4月5日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多媒体等电源由各处室责任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的充电.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超市照明参照食堂。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负责人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白天由义务巡逻队负责管理,义务巡逻队小队长为第一责任人;晚上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超市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学校食管会负责管理,食管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在全员落实消防安全值班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日常正常上班的情况下,由安稳办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和检查工作.

二、在下班后由晚上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有关消防问题,如发现消防设施有问题或出现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晚上值班室(15723038604),由值班人员报带班领导,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处理问题。

三、晚上学校出现消防安全问题后,要积极组织校内所有人员进行疏散和自救活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食堂、超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要认真搞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一但发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值班室并迅速组织自救,或与消防部门联系,不得拖延时间,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夜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迅速开展自救。

六、各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放学后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2、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3、安稳办和义务巡逻队要应经常巡查学校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学校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安稳办、教学处、总务处、德育处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学校设立义务巡逻队,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学校领导汇报。

8、义务巡逻队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我校将按着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以下安排,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

1、在教学楼和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按着有关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安全通道和应急灯.

2、对以上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学校义务巡逻队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领导。

3、每个月对消防设备要进行检修和维护,有安全隐患存在的要马上将隐患消除。

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1、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具体情况制订。

2、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

①易燃品②易爆品③有毒性物品④强氧化性物品⑤强腐蚀性物品

⑥放射性物品、

3、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避光、防静电等安全措施。

4、危险品库(柜)要专人负责,并建立双人双锁管理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5、危险品的取用要经教导主任、分管校长或校长批准,定量取用。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6、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它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7、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烟火.

8、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预防意外伤害制度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为了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拟定以下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校班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等,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3、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防意外伤害的宣传与教育。即举行一次防意外伤害专题知识讲座;出一期防意外事故板报;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队会;并充分利用校会、国旗下讲讲话系列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4、加强管理,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了解原因,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立即报告学校。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课间活动、体育课要密切注视学生的活动安全,严禁随意攀爬单双杆。严禁上、下楼沿楼梯扶手往下滑.严禁课间在操场上猛追猛跑。上体育课时,老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投掷、铅球、哑铃、跳箱等更应重视防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校内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

6、各班要设立安全信息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7、要主动与家长联系。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当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8、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年初与全校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义务巡逻队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分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校门口周边两百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

8、校门口不得有外校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9、本校学生不得纠集外校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

10、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解决。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学校领导,由学校安排专人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参加同学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门卫要着保卫服装,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3、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4、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5、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6、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7、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禁止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8、门卫人员应当劝阻学生不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9、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0、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11、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12、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并且要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学校领导、保卫干部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层层建立安全检查体系。各年级要设有安全信息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年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明确安全检查重点.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安稳办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范围.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安稳办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气设施;

6、实验、微机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安稳办主任、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教导处主任、德育处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检查锅炉和供暖管道运行是否正常;

8、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制度

1、投入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消防器材的检修更换、校舍检修加固、电路维护、设施维修、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每年聘请专业保安以加强学校保卫力量。

4、学校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5、对学校的财产、商品及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6、每两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7、每年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要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注重实效、妥善处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2、学校要成立由校长、各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安全教育领导组,责成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过程管理、学期学年的终结管理,都要把安全教育放在应有的突出位置,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4、建立学校安全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安全教育日”,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全校性安全教育日,要组织师生进行专题性、系列性安全知识教育,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技术训练,还要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教育日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安全教育要遵循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

5、安全知识的教育除应注重非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互相保护的教育及能力的训练外,更应重视紧急状态下各种自我、互相保护和应急能力的训练,做到防范、应急一起抓。

6、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和安全工作法规,做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抓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7、安全教育要因地、因时、因校因人制宜。根据学校所处的不同环境和学生年龄、心理、生理差异,从入学到毕业分阶段地实施全程教育和全员教育.要根据地域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电、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要适应季节变化的规律,冬季重点做好防煤气中毒、防呼吸道传染病事故教育,春夏秋重点做好防洪、防电、防溺水、避雷电、防暑、防食物中毒等教育.

8、重视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必须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教育,进行学生自我保护,互相保护能力的训练,做好体育运动时的卫生保健指导,使学生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注意事项。

9、搞好学校的饮食卫生,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共同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10、重视劳动教育。学校要按照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安排勤工俭学等公益劳动,并进行劳动前的教育,使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规则和劳动纪律。

11、要给学生传授公路交通方面的安全常识,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通过公路交通干线、十字路口的交通常识教育。

1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注意学生在生活、学习过程中的特殊性,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从而增加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师生外出时,要进行有关安全教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乘坐无证车辆。

14、学校要定期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程度。每次检查要有详细记录。

15、学生到校和放学回家,学校要有组织的让学生结伴而行,不允许单独行动.

16、学校对学生实行24小时监护,并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技巧。

学校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 家长来校,保安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家长一律凭接送卡在校门口接送孩子,家长若要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持经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其他人员进出学校制度:

1、未得到学校领导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簿后进入校门。

3、访友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三、车辆进出学校制度:

1、机动车原则上不进校门,如遇送货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一律需得到相关领导的许可方可进出。

2、教职工机动车辆、来校检查或交流工作的车辆、送货车辆等进出校门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通行,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3、学生在课间休息、集会等期间任何车辆不准通行.

4、教职工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

5、由于学校车棚小,为保证每辆车停进车棚,车辆停放车棚须整齐有序,有里向外一辆挨着一辆停放。

6、外来非机动车辆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停放在校内。

安全信息员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校期间的动态信息,保证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各班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学一名,作为本班的安全信息员。原则上由班长担任。

二、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观察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行为举止;班级财物包括阅览角、教室的灯具电器、门窗、课桌椅等安全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报告。

三、安全信息员应主动配合学校少先队、团支部、学生会等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四、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班主任、值周老师、或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并协助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五、安全信息员每天在规定时间点名,白天一般上、下午各点一次,记录在班级出勤记录薄上。应动态观察缺勤情况,有缺勤同学立即告知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及学校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动态信息,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安全信息员要保管好出勤记录。

六、学生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隐患),安全信息员和班主任不得隐瞒,应如实地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及时在班会上向全班学生进行通报、教育,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教师要对班级安全信息员的工作做好保密,避免学生之间出现报复行为。

保安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开启边门,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并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

4、按学校规定查验教师进出校门手续,教职工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做好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6、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相关领导电话联系,并严格按照相关领导的要求执行。

7、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一律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学校指定区域;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做好值班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值班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

9、加强安保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马上排除的,要做好警示标志并报学校领导处理。

10、夜间巡逻每2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1、规范值勤行为。值勤保安员需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2、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13、按学校提出的要求,认真管理和使用好保安器材.

14、按规定程序做好校园视频监控工作,保证视频24小时监控,不得在视频上从事上网、看电视、玩游戏等与安保无关的事情.

15、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突击性工作。

晨检、午检制度

为使学生做到健康上学,确保校园内师生健康与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

一、师生每天进入校门前接受学校值班人员的晨检午检。

二、早、午跟班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学生询问检查.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不良或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上报德育处.

三、班主任负责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如有因传染性疾病缺课,要及时通知家长,并上报德育处或医务室。

四、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午休后要测量体温.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上课。

五、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班主任要做好说服工其居家或住院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六、学校对因病缺课报告进行统计。

传染病管理制度

1、把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由校长挂帅、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卫生室组成的传染病、常见病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染病、常见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宣传、领导。

2、 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情况,充分利用班会、红领巾广播、板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预防宣传工作。

3、建立健全晨检、午检制度,对传染病疑似患者要做到早发现,及时控制流行.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定期进行校园办公室和教室消毒.

4、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在流行期间,可把晨检做为检疫时间。若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隔离并送医院治疗。并对所在的班级、处、室加强消毒.同时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5、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并由第一次及时向当地医院、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以采取相应措施;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里,对有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发给预防药或通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注射;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6、严格掌握隔离期,凡传染病人一定要在隔离期满后方能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复学;传染病患者康复后需持有相关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方可上学.

7、在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期间,对疫区及时投药,消毒、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根据传染病疫情趋势,暂时停止大型集会;疫区转入、出学生,要严格控制.

8、对食堂从业人员和饮水供应管理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9、加强对卫生员的培训,通过卫生员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烧、头痛、咽痛、流涕、流泪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及早报告卫生室必要时可测量体温、检查咽、喉等,甚至送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

10、督促做好各项预防施的落实,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1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常见病时,如有瞒报、漏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期末考评取消所有先进参评资格.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1、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和治安巡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严密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熟悉校园各区域的分布情况,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密切注意学校的治安动态,及时报告各种情况。

3、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校园各种突发事件。对校园中出现的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入室偷窃等事件,制止并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4、协助保安加强对校园的管理,认真执行门卫检查和登记制度,控制闲杂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5、负责每天7:50至17:20的校园巡查。协助值周教师疏导、清查晚走的学生;检查各室门窗是否关锁好;校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认真负责记录每天夜间巡查的值班情况。

7、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热情为他们服务。

8、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水电气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工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应急分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应急分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工作,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⒈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网络和部门、教职工、学生家长通讯网络。

⒉学校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假期的起始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遇台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需临时性停课、放假的,学校要及时将放假、开学时间通报给学生家长。

⒊学校要严格考勤制度,班主任、任课老师要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要将学生缺勤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和学校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及去向。

⒋学校要建立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档案,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将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学生信息通报给各任课老师和管理人员,以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劝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不参加一些不适合这参加的活动。

⒌学校要将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学生信息通报给当地医疗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⒍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对涉及学生隐私的安全信息,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和扩散。

⒎学校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在一小时内向教体局及当地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属于治安事故的,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由公安部门到校处置.学生发生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当地医疗机构对受伤师生进行急救。及时将学生伤亡情况通报给各保险机构,以勘查现场备案理赔。

⒏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的,要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当地医疗机构对学生进行急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⒐学生在校出现违纪或危险性倾向,学校要及时通报家长。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依法果断处置。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二条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第三条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

第五条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学校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 家长来校,保安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4、家长一律凭接送卡在校门口接送孩子,家长若要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持经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其他人员进出学校制度:

1、未得到学校领导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簿后进入校门.

3、访友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三、车辆进出学校制度:

1、机动车原则上不进校门,如遇送货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一律需得到相关领导的许可方可进出。

2、教职工机动车辆、来校检查或交流工作的车辆、送货车辆等进出校门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通行,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3、学生在课间休息、集会等期间任何车辆不准通行。

4、教职工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

5、由于学校车棚小,为保证每辆车停进车棚,车辆停放车棚须整齐有序,有里向外一辆挨着一辆停放。

6、外来非机动车辆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停放在校内。

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礼昌 孙钦云

副组长:史鹏秀 王勇 张义文 张金涛

组员:崔永伟 孙运清 李桂宾 王龙 崔可乐 王安玉 王丽 文洪升 来国栋 高存娟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集体活动组织人为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班班主任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活动组织者迅速组织好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的领导。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分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0539-7283766

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制度

1、每次活动学校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在行政中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班主任、随行教师出发前、活动中、归队前要清点学生人数;

3、活动前,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活动期间,各班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始终与学生同行,关注学生的举动。如果老师离岗,学生发生意外,由老师自负责任。

5、活动时,值班老师必须在现场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遇到突发事件,有关教师要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及有关部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是预防事故,保证实验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一件大事。是确保教学、教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管理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安排或进行实验室建设、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时应切实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1、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控制和消除的措施。对于实验室无力整改,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申请给予解决.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实验室按规定应安装的电气设施。若发现电线严重老化、绝缘层破损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室一般不许拉接临时电线,当突然停电时,应随即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开关,以防来电时因无人照管发生的意外事故。仪器、设备的电源插座要安装牢固,插头应接地良好,以防因接触电阻过大而产生过热而引发事故。

3、实验用危险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品管理的规定办理.对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的教学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实验有实验室教师统一负责管理,实验室危险物品的保管、领用等必须是二人以上同时监控,配置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锁必须是二人同时开启。 实验室使用的煤气炉、酒精炉等能放出明火焰的炉具,都应有安全措施。

4、实验室不允许储存汽油及其它易燃物品,特殊情况需要储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报请校公安部门批准.实验用电炉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严禁使用实验室电炉烧水、取暖。使用电炉时不得在其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教师不得远离现场。

5、实验室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阴凉、容易看到和取拿方便的地方.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方法。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并及时换药,发现报废或失效,应立即维修或更换。(火警电话119).

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 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 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º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º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及部门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后交与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查.

5 .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6.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7。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8。 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饮食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饮食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班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志,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志,搞好“三防”工作。

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食品;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货、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食(用)具实行“五过关”

1、洗;2、刷; 3、冲; 4、消毒; 5、保洁。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方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于负责。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食(用)具洗涤消毒、保管制度

一、食具的洗涤消毒

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

(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2)蒸汽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学化学药物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洗)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二、食具的保管

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洗涤消毒。

熟食店(间)卫生制度

一、熟食间应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二、不得存放与熟食无关的鲜物品;

三、要穿戴好工作衣帽,用流动水洗手并消毒,不得赤膊操作;

四、操作前清洗消毒所有工具并调好两盆消毒水作洗手消毒和浸泡抹布;

五、不得在店(间)内看书报、抽烟和吃东西。

六、货款分开,收款专人负责;

七、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饰;

八、熟食砧板做到“三面”(钻板面、底、边)光洁;收拾后洗涤竖放;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洗手间要换下工作衣帽,便后要洗手、消毒。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操作加工间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杂物随时清理。

三、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通风良好。

四、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五、健全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

六、所用工具、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经常保持清洁。

卫生消毒制度

一、各加工操作间指定专人负责工具、用具、餐具、茶具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二、食品用具使用前必须消毒,应保证消毒时间,提倡使用热力消毒法或使用专用消毒柜。

三、清洗消毒过程为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设置污物桶,并及时清理积存剩余物,保持消毒间环境整洁.

五、设置餐具保洁柜,保洁柜需密闭。

六、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七、防鼠设施齐全。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一、做到计划进货,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匠,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持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厨师或炊事员对食品或原料应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和掌握相关知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不制作.

二、上班时,厨师或炊事人员首先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消毒。

三、灶面、烤箱、锅盖清洁无油垢,墙裙上无食物残渣,无污迹,排气罩无积灰,无油垢,无滴油。

四、烧煮、烹调食物充分加热,烧熟烧透,烧、煮、蒸熟的食品,不得在常温下长时间存放,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者,必须冷藏保存,隔夜隔顿食品充分回烧后供应。

五、食油下锅后避免温度过高和多次反复使用,防止产生有互物质,重复使用的食油注意经常补充新油并滤除油渣。

六、食品容器、盛器、揩布生熟分开,不用未消毒的碗盆等容器盛装熟食,不用揩布揩已洗净消毒的碗盆等餐具和容器。

七、碗、盘、盆等餐具应放置于防蝇、防尘、防鼠功能完善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积灰、无油(污)垢、无蟑螂、无鼠迹。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洁净无污物,门窗、灯具明亮干净,空调滤网、风扇叶无积尘、蛛网,窗帘、台布清洁无积尘、污垢。

二、桌凳排放整齐,每天用热碱水洗刷一次,做到无油迹、无灰尘、无食物残渣。营业时间做到顾客离桌,碗筷即收,桌面擦净。

三、对洗手池、痰孟等卫生设施,每日清洗、消毒做到无垢无灰尘.

四、保持室外责任区场所的整洁,做到无杂草、垃圾、污水.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一、商店和食堂食品进货验收设兼职管理员,食堂进货验收由温明高负责,商店进货验收由胡林负责,做到责任落实。

二、对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包装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三、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进入食堂和商店。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主动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 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的正副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班主任要随身带好通讯设备并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学校年度考核从总分中扣减总分10%.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委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称职。

(4)教师行为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及要求

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10、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11、接值班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12、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安稳办领导报告;

13、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14、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1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16、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7、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18、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19、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20、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我校应急演练工作,促进应急演练规范、安全、有序地开展,提高全体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演练目的

(一)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学校日常应对突发事件所需人员、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师生.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机制。

(五)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二、应急演练原则

(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二)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学校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教职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师生人身安全。

三、应急演练实施途径

学校应当从锻炼和提高全体师生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出发,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教职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提高学生避险逃生和救助防护的素质和水平。

四、应急演练规划

学校根据时间季节、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在每年年初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

学校每期开展二次应急演练.

五、应急演练准备

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以演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发展。

(一)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确保演练全过程的有序和安全.

(二)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明了的实施步骤等。

(三)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工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四)演练前应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人财物的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六、应急演练实施

按照演练计划,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师生的安全.学校应当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

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学校应当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演练后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音图像、总结报告等材料,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演练情况.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学生安全一日常规

一、 上学

1、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要写请假条或请家长打电话通知班主任老师.

2、上学路上注意安全靠右走,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追跑,不在路面逗留。

3、班级值日生到校后,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桌椅,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其他学生到校,应自觉进教室看书或做作业,不追逐奔跑吵闹。

4、由家长接送的同学,要自己步行进校门,劝说家长返回。骑自生车上学的学生,进入校门上车推行,并有序按点停放。乘公交车上学的学生,按指定地点准时乘车。

5、进入校门后不得随便离开学校,有事走出校门必须得到老师允许。

6、不随意开启学校电灯等电器设备。

二、 集会、做操

1、广播操铃声响后,应迅速排好队,做到静、齐、快(自觉得做到“三个一”)。

2、集会或出操时,集合铃响起应马上在走廊集合,做到快、静、齐.并按照指定方向行进到本班位置.集会结束或做完操后仍然要列队返回教室.进出场做到:队伍一条线,行进不出声,步调要一致。

3、做操时要严格服从指挥,听从口令、跟广播认真做,动作要规范,精神要饱满,整齐要有力.

4、集会或出操迟到的同学,应站在本班队伍的末尾,不得穿插队伍。

5、因伤病不能集会或出操的同学,要凭家长的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在教室安静等待上课。

6、做操完毕,学校若有工作布置,要安静恭听,不得讲话,不得随意走动,解散时,应步伐整齐地退出操场,然后进入教室,沿途不喧哗。

7、.参加集会或外出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必须进出时,动作要轻,不影响他人及活动正常进行。

三、 课间

1、楼道、走廊禁止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上玩耍.

2、不随便走进教师办公室和其它的教室。进教师办公室时,先在门口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在教师办公室和其它教室窗口围观、张望。

3、保护绿化,不攀折树木,不进花圃内,不践踏草坪、花坛,不采摘花果。

4、要进行正当安全的课间活动和游戏。活动游戏时,要注意安全,不得给自己或别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严禁做不安全的游戏.

5、课间,每个学生应走出教室到室外活动或休息,严禁在楼道、室内玩剧烈活动。不准在楼道内互相追逐,狂奔乱跑,大喊大叫。

6、课间活动时,学生不得出校门,不要进花坛、水池、草坪,不得穿越绿化带。

7、学生在楼道和教室内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径,搬动桌椅,开门关门轻。

8、课间、午间休息时,不得扒窗台,扒栏杆,不能趴在楼梯扶手自上滑下.

9、学生不得在厕所内打斗和玩水。

四、课堂:

1、保持读写姿势准确,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读书时要求学生双手举书,并将书立于桌上,读完迅速将书放于桌上,恢复坐姿.

2、上课时,学生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大胆发言,不懂就问,不做小动作,不交头接耳,不递纸条。

3、不在教室上课的课程(体育、音乐、美术、电脑等),上课铃响前,提前二分钟班长指挥学生在教室外走廊列队。预备铃响,在上课教师的带领下,安静地到达上课地点,不影响其它班级上课。体育课和活动课口袋不要带首饰、牌证等物品.

4、上课时间已过,老师因故没到教室的,班长应向教导处报告。

五、 午餐

1、在校午餐,各班必须先整队,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安静有序地排队到食堂吃饭,不喧闹,来回不奔跑。

2、爱惜粮食,文明用餐,尽量吃尽饭菜。如果有剩饭剩菜残渣倒入指定污物缸内.

六、 午间:

1、进校门后,可以在操场上适当运动,进教室后,不得大声叫喊和随便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2、上课前可以看课外书、做作业。午睡时间伏桌休息。

七、 课外活动

1、按时到指定地点,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有秩序地活动。如有身体不适主动告知老师。

2、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妨碍别人或别班的活动。

八、 放学

1、放学以班级为单位,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整队离校,师生告别。乘车回家的同学要注意乘车安全,遵守乘车规定,特别注意的是不要搭乘摩托车、自行车,不要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乘车时注意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大声喧哗。

2、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不能骑车,不能搭乘摩托车.

3、放学后,不得在教室、校园和放学路上逗留。

4、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打扫教室内外卫生,整理劳动工具,随手关灯,锁闭门窗。

5、不能和校外青年以及其他学校学生随意交往;节假日未经老师允许,不能到校玩耍;未经家长同意,同学间不能相互串门。

九、考勤制度:

1、班干部要进行每天考勤.每天上下午第一节上课铃声响后,再到校者为迟到,并及时做好登记。

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提交书面请假条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并作好考勤记录,没有请假者视为旷课。学校严禁学生逃课、旷课。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四、学校责任

(一)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二)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五、责任追究按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房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学校房屋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房屋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学校后勤总务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租住、使用学校房屋及已购买学校住房的人员。

第二章 住房管理

第四条 学校的教职工需要租用学校住房(含单人床位),均应遵照学校周转住房租用办法办理租赁手续,服从统一的安排,不得私自多占、乱占和乱住。

第五条 凡租用我校周转住房的人员(含住户和单身教职工),必须做到:

1、签订《周转住房租赁协议书》,遵守《协议书》的各项约定。

2、入住前交纳住房租赁保证金,现行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入住后,要爱护房屋和室内附属设备,未经学校房屋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增设门窗、乱搭乱拆;住户搬迁时,应按期退回设备完整、清洁干净的原住房,不得损坏设备公物(包括水电设备、门窗、天花板、间隔、墙地面等)。

3、保持住房内外整洁、美观、安静,不得私自在室外空地搭设临时建筑物、围墙等。

4、禁止在室内或楼面堆放危险品或重量超负荷的物品。

5、自购住房后应按规定期限退回所租住房屋。

6、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分租和调整租用的公有住房。

第六条 关于调离本校的人员原住房问题的处理:

1、教职工调离本校,除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外,原则上必须退回承租的原住房(床位),到房管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2、凡主动申请调出的人员,不论调入单位能否安排住房,其本人必须退回原住房(床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3、凡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公职的,必须退回原租住的住房或床位。

4、因上级部门需要而调出的人员,对方单位如暂不能安排住房,则需对方单位的人事、房管部门派人来我校与房管部门订立租房合同及退房保证书,并进行公证,租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一次交纳退房保证金(现金),床位不低于2000元,套间不低于5000元。如违约不能按期退回所租住房,则按双方订立的租房合同,扣罚保证金50%。过期15天内仍不能退回,则扣罚全部退房保证金。自过期第16天起,学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住房的收回问题。

5、拟调出人员如未经房管部门办妥退房或重新租房手续,学校不予办理调出手续,否则,办理该户主调出的部门和人员须承担调出人员所占学校住房的追讨责任。

第七条 出境人员的住房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八条 学校周转住房原则上不允许住户进行装修;如确需进行装修(自费装修)的,必须向房屋管理部门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装修房屋应不改变房屋结构、不影响房屋安全和外观,且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室内无承重梁的楼板或阳台上砌墙,不得在梁、柱上开槽、打洞。

2、住户安装的防盗网,必须符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3、装修房屋的过程中,不得在楼内进行截、弯钢筋等对楼房有损害的作业。装修中损坏了楼梯间、公用走廊及墙壁等的住户,必须予以修复。

4、住户装修住房时,不得损害上、下、左、右住户的利益。如造成渗漏、堵塞、断裂、脱落等情况,装修户必须立即给予修复。

5、文明施工,不得占用公共走廊、楼梯间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中午、夜晚教工休息时间进行有噪音的施工。施工的余泥必须按校园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自费运走。

第九条 住户自费安装、装修的设备、材料(如铺设地面、墙面、电线、加装的门窗等),搬迁时学校不予补偿。

第十条 教职工搬离原住房时,应将原住房的公用设施(门窗、水电、电表、门锁、灯头、电线、插头、灯管等)当面向房管部门和水电维修部门清点,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或由有关部门修复并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所需工料费。应将原住房内的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由房管部门派民工清理,费用从原住户教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凡新调进学校需安排住房的教职工,住房问题将按照货币分房政策处理,如属特殊专门人才,人事部门事先通知房管部门根据学校条件作出安排。

第十二条 凡享受了福利分房的教职工仍租住学校公房或床位的,按照的规定,均须按市场租金计租。

第十三条 短期借用学校周转住房,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借用期的前三个月按成本租金计租,第四个月起按市场租金计租。

第十四条 单身床位的管理由学校房管部门负责。我校单身教工宿舍床位是按统一规定的面积标准和房间定员人数配给的,先入住的教职工不得多占使用面积,更不得借故拒绝后安排的教职工入住,否则,按多占、强占住房处理。

第十五条 房改后已出售的住房,不再由学校房管部门管理,学校支持、协助业主组织业主委员会等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业主自治组织负责制定住房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公约;协调产权人、使用人的相互关系;收取和管理产权人、使用人交付的房屋维修储备金;组织或委托合法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偿服务。

第十六条 凡已购买学校公房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产权人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及学校房地产管理机关的房地产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执行购房协议,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管理。

2、产权人进行房屋内部装修应遵守相关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外观。

3、有相连关系的房屋,称为共管房屋。所有产权人与使用人,各方应本着方便生活、爱护房屋、有利安全、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共管房屋相互间的关系。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必须承担应负的责任。

4、产权人不得随意拆改装修外墙,要维护房屋外立面的完整美观。如需要改变室内间隔,改装门窗,加搭阁楼等而涉及相关产权人权益时,装修者应事前征得相关产权人同意,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如需要改变结构、增加负荷的,须报经房地产管理机关技术部门鉴定,并办理报建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为维护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产权人和使用人都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房屋安全检查,并负责对所有权范围内的房屋定期进行养护和维修。

6、房屋的公共部位、公用结构及其附属公用设备,权益关系人都有合理使用的权利和爱护、保养、修缮的义务,严禁擅自占用和随意损坏。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经技术部门鉴定,确属正常损耗及自然损坏的,住房出售后三年之内由原产权单位负责修复。

7、共管房屋经房地产管理机关鉴定为危险房屋时,学校有权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抢修解危,不得拖延,费用按《市公有住房售后管理、维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分担,因拖延而发生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管理

第十七条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分配、调整权在学校,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占用办公、教学、经营用房。

第十八条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产权归学校所有,各用房部门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根据需要对其所使用的公房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必须按分配时的性质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私自改变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使用性质。如确须改变的,必须报告后勤总务处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否则学校将收回用房,并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对经营用房实行有偿使用的制度,经学校领导批准使用的经营用房,按所批准的租金计收房租。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私自将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的,按市经营用房屋商品租金计收房租。经学校领导批准使用自建的经营用房,按市有关规定计收土地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使用部门及人员要爱护所使用的房屋,不得人为损坏房屋。人为损坏的门窗、墙壁、房屋设备等要由损坏人负责修复。

第二十二条 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使用单位如需对所用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必须履行申报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动工。装修、改建不得危害房屋的安全,不得影响房屋的外观。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模范执行和维护暂行办法有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由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凡违反本办法,私自改动房屋结构、开设门窗洞口、乱搭乱拆等,均属违章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改正为止。

第二十五条 凡安排到新住房(床位),原住房过期不退还者;未经学校房管部门同意,擅自搬迁、调换、强占、多占学校住房(床位)者;临时借房逾期不退者;已落实了调整住房而拒不服从者等,均视为强行占房。按当时成本租金直至商品租金计收房租,并由学校总务、保卫及当人事所在部门共同进行强制清理。

第二十六条 凡将周转住房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房管部门有权收回所租住房屋,并按商品租金计收转租、转借期间的房租。取消当事人住房安排资格,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未报请学校后勤总务处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前,均不得安排住户入住办公、教学、经营用房,否则对安排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入住办公、教学、经营用房的住户,按市商业用房租金计收房租。

第二十八条 住户违反住房管理规定,造成房屋倒塌伤人、人为火灾事故者,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住户不得围攻、辱骂、诬告房管人员,或以粗暴行为阻碍房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凡租用学校房屋的用户,应依照学校的规定按时主动地向学校交缴房租,若有特殊情况,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最迟年底交清当年租金。否则,按逾期天数每天交缴2%的滞纳金,对拒不交纳房租的,学校有权收回住房。

第三十条 房管部门应会同校办公室、纪检、工会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每年10-11月)对强占住房、私自转租学校住房、长期拒不交纳租金等违规行为进行清查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如遇违规当事人拒不服从处理,凡属缴费事项,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总务处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财务处,从违规当事人工资或奖金、津贴中扣缴,任何人不得为之说情。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一条 公房的移交

1、新建房屋竣工后,学校基建、总务、保卫等有关部门要协力合作,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的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基建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解决。

新建房屋移交使用后,如用户发现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在保修期内尽快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汇总,转给基建部门。基建部门应代表学校督促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解决施工质量问题。如属用户人为损坏的则不列入保修范围。

2、新建房屋竣工后,基建部门应及时将房屋移交房管部门,并办理固定资产报增手续;移交新建房屋的有关图纸、资料(包括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设备工程等图纸及有关隐蔽工程项目的资料、结算表等)。

第三十二条 学校房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办公、教学、经营、住宅用房的档案,及时掌握全校各类房屋的变化情况;要做好学校房地产所有权的登记领证工作。房屋维修部门要定期对学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公有危房的解危及破漏房屋的维修工作,使房屋保持完好;认真督促校内私有危房的解危工作。房管工作人员要大公无私,不循私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对营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后勤总务处。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做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县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门卫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门卫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骑单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往返家校。

学校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幼儿就寝值守制度

为有效指导、规范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保障幼儿午睡时的安全,特拟定此就寝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员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师要检查幼儿衣物,预防幼儿玩别针、扣子等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要不断巡视,发现幼儿神色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子或者蒙头睡觉。

5、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6、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提醒幼儿不能擅自动教室里的电源设备。

8、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对寝室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午睡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的幼儿用具和设施。

10、保教人员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规模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负责单位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综合楼、教学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校长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学期组织1~2次检查,各处室、办公室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处室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跌倒、踩踏等危险现象,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发出做操、集会等集合钟时,班主任、楼梯口值班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在相应走廊内集合,排成两队有序上下楼,班主任带队上下楼,楼梯口值班教师必须站在相应的楼梯口值班,学生分班级逐次下楼,班级与班级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上下楼梯遵守秩序,靠右慢行,做到“文明有序上下楼,轻声漫步靠右行”。不准奔跑,不准拉扯,不准推搡,不准嬉戏,不准拥挤,不准喧哗、发出尖叫或恐吓,不准攀爬扶手,不准在楼梯上跳跃,不准掉队、插队。

3、上下楼梯前后同学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是一个台阶。当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到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并转告后面更多的学生。

4、严禁做操、集会、就餐等上下楼高峰阶段逆向上下楼,可在原地静候,以防逆向冲撞。在上下楼高峰阶段上下楼不得弯腰捡东西或系鞋带。

5、值日行政干部和楼梯口值班老师在学校集会、做操等时段,必须在学生上操或集会时提前在教学楼的楼梯口值勤,在学生上、下操或集会时对学生的上、下楼的队伍进行疏导,及时处理或规范学生的不安全行为。

6、 所有任课老师一经发现楼道拥挤现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并第一时间内打电话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启动安全应急预案,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有组织有秩序地撤出教室,到校园安全地带,不准擅自一窝蜂冲出教室。

7、 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学校相关规定。

8、值日行政干部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