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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三小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第三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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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19 作者:莒南县第三小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科学落实教学常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严格规范教学管理 1.认真执行课程计划。认真执行国家规定、课程计划和《临沂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特别要开齐开足思想品德、艺术、体育、科学、书法、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将课程表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安排周课时。学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含早读)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要提高作业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每天30分钟的全校性大课间活动纳入课程表并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具有商业性质的庆典和演出及其它非教育性、非公益性的社会活动。 3.禁止违规补课。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补课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义务教育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形式的辅导班。 4.严格规范教材教辅的使用。学校使用的教材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必须在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任何老师不得采取各种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和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图书。 5.规范编班行为。要实行常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二、认真落实教学常规 落实教学常规,全面把握课程要求,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树立现代课程观念,精心进行教学设计;有机整合“三维”目标,有效实施课堂教学;科学设计作业、练习、及时实施反馈、辅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必须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标,结合学生实际选择适合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写好教案。坚决杜绝教师无教案上课的现象。 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时,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根据课程标准、教材特点及学生实际,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师要熟悉教材内容,了解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弄清课题的重点和难点;要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上的运用,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方案。必须做到“五备”: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练习。 学校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每学期对教师备课情况做出评价,并做好记录。 两人以上的备课组要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每单周为备课组活动,语文以年级组为单位,数学和英语以年段为单位,其他学科以学科组为单位实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时应确定中心发言人,参加备课的其他老师应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备课组长负责详细记录备课情况。 教学实践以后要及时反思教案,根据上课反馈对教案进行总结、修改、补充,并做好反思记录,形成二次备课。 校长、教导主任要认真参加相应学科的集体备课(包括各类教研活动),每次集体备课做好检查记录。 2.上课 上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教师要认真实践新课程规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严格遵守上课规范。严肃上课纪律,教师要准时上课、下课,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课堂,上课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严禁私自变动课程表,不得私自调课;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违纪学生。保证每堂课教学质量。讲课要用普通话,做到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有条理。教师要合理组织教材,恰当选择教学方法,注意不同教法的优化组合。重视实验和各种教具的使用,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善于启发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精讲精练,反对满堂灌。积极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提高教学效率和效益。 学校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带头上好课,并欢迎其他教师来听课评课。对如何上好常态课、复习课、试卷评析课等定期组织专题研讨。 3.作业 作业是学生加深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当天学习效果,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 作业布置与批改要立足于精心设计、增强实效、减轻负担。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精心设计作业,既要有统一要求,又能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既不加重学生负担,又能保证练习质量。作业内容一是要有典型性和综合性,既要有巩固知识技能的,又要有利于扩展学生思维和广度的;二是要有针对性和层次性,即分层次布置作业。 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改提倡运用评语加等级,通过批改使学生养成书写认真、清楚、美观的良好作业习惯,尽可能让学生能及时地获得作业的反馈信息。作业中所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讲评。同时,要通过学生作业反馈的信息,及时调节教学进程,调整教学行为。 教务处(教导处)在期中和期末应全面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和教师的批改情况,做出记载,并通报检查情况。 4.辅导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需要,是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对学校统一安排的辅导课,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教师辅导要坚持“面向全体、承认差别、分类指导”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随时注意照顾其他学科,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辅导要及时,要坚持补差促优。对学习上暂时落后的学生,要注意保护和培养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对成绩优秀的学生,指导他们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他们独立钻研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教师必须热情关怀、耐心辅导学困生,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学习困难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除必须在授课、提问、设计练习、布置和批改作业等环节上,照顾学困生的实际,精心设计一些适合学困生思考的问题和练习作业,引导他们思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之外,还要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加强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对待学困生要坚持以鼓励为主,要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对他们的点滴优点和进步要充分肯定。同时对他们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以适当的方式给予教育、纠正和辅导,使他们不断进步。 三、规范考试和评价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是促进学校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学科教学效益、教师教学能力,进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 1.必须强化质量意识,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学中心工作,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 2.每个学期由教导处组织实施进行3~6年级中段教学质量检测,对相关班级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考试成绩不得排名或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 3.学校教导处要认真组织参加区教研中心每学期进行的学科质量教学调考,严密组织实施质量监控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安全、高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学生学科成绩检测的信度。 4.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与参数,合理分配分值权重,运用科学的测量技术和评价方法,详细解剖全校教学质量状况,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把脉开方。 四、加强教科研活动 逢双周开展教科研活动,每位教师要有效参与,认真倾听,认真记录,积极思考,积极发言,做到有记录,有收获,有反思,有评价。教导处、学科主管行政要做好教科研的指导、检查、记录、分析、评价,并定期举行调研、反馈、交流。 教科研活动的内容:组织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三维”目标,树立正确的教学思想。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方法。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组织各年级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恰如其分地掌握作业量,精选例题和习题,经常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制订期未复习计划,做好考后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弥补学生缺陷的措施。根据实际确定本学科教学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 听课、评课是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校长、教学主管副校长应按规定兼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教导处、科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都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电教设备、课本、椅子的准备等。听课教师听课时要提前进入教室,不走动,不讲话,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授课学校、班级、老师、讲授课题、教学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要认真参加评课。大家要秉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评课不能搞“一团和气”或互相“挖烂疤”,要依据《**区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好的方面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科组或备课组组织的听课评议要做好记录。对外校举行的公开课、参赛课获得名次,学校按绩效考核条例给予奖励,并作为业务水平考核依据之一。 五、加强教学工作领导 1.校长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在校务会议上对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应召开不少于两次的教学工作研讨会。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应钻研教学业务,了解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全面安排各学科课程。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研究、指导、调控和改进教学工作。校长、教学主管副校长应按规定兼课,每年听课不少于30节,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学校要积极开展教改实验,总结教师教学经验,切实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突出教科研的专业引领作用。教科研是有效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校长要成为教科研工作的实践者,带领广大教师开展卓有成效的教科研活动。教导主任、教研主任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教科研的管理和组织,重视对教研组、备课组工作的过程管理与指导,建设一支教科研骨干队伍。要将校本培训与日常的教科研活动、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为教师搭建展示专业成长的舞台。定期组织专题学术交流活动,依据自身的资源特点与发展阶段,选择并创造适合教师发展的队员校本科研形式,切实提高教科研质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研究和引领,聚焦课堂、研究课堂、提升课堂,切实提高有效教学的实施水平。 3.加强对临时调课的过程管理。为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 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否则,以旷课论处。教师因事需要调课时,请事先与相关教师调好课,再到年级组长处备案,经年级组同意后方准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教师因事(含公差、事假、病假等)请假时,如本人未能自行调好课,教学处可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填发临时代课通知,请相关教师予以支持和配合。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按学校的《请假制度》执行。 4.对出现违规补课、违规招生、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举办或变现举办重点班等违规办学行为和不能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的班级,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多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将对相关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理。 5.对出现违反教育教学常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收费补课或辅导、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向学生乱收费、乱定资料或在招生、考试、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老师,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或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